一. 目前工程質量的主要通病
1.基礎不均勻沉降
2.剛性屋面滲漏,卷材屋面空鼓或滲漏
3.混凝土蜂窩、麻面、鼠洞、漏筋
4.樓地面超厚、三起一裂(起沙、起皮、起殼、裂縫)
5.磚墻內外墻接槎不符合要求、墻面嚴重不平、砌體留直槎
6.墻面粉刷粗糙、超厚、起泡、起殼、開裂
7.衛生間、廚房、陽臺積水、滲漏和倒泛水
8.門窗翹曲變形、窗扇拼縫過大、門下框縫過大
9.焊接咬肉、夾渣、焊縫不飽滿
10.管道安裝不平、不直、滲漏、保溫材料脫落開裂
二.建筑施工中,所謂"五不準"指什么
1.未經持證設計單位設計或設計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準施工
2.無出廠合格證明和沒有按規定復試的原材料,一律不準使用
3.不合格的建筑構件,一律不準出廠和使用
4.所有工程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范規定標準施工和驗收,一律不準降低標準
5.質量不合格的工程及構件,一律不準報竣工面積和產量,也不計算產值
三.施工組織設計怎樣分類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是按照建設規模的大小、施工工藝的繁簡、施工項目的重要性等情況分為四類:
1.大、中型建設項目,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小型建設項目、較復雜的或采用新結構、新工藝施工的單位工程,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3.結構簡單的單位工程,或經常施工的、采用標準圖紙的建筑工程,應編制施工方案
4.新技術項目或有特殊要求的分項工程,應根據工程特點和需要,編制專題的技術措施
四.建筑工程保修范圍有哪些
1.屋面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列、起沙,面磚松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墻及頂棚抹灰、面磚、墻紙、油漆等
五.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哪些內容
1.工程概況:工程的位置、建筑面積、結構型式、建筑特點及施工要求等
2.主要準備工作計劃:進場條件、勞力、材料、機具等的準備及使用計劃,三通一平的具體安排,預制構件的施工,特殊材料的訂貨,臨時設施的搭設等
3.施工方案:流水段的劃分、主要項目的施工順序和施工方法、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作業配合、勞動組織及有關技術措施,如冬季雨季、夜間施工措施等主要施工方法和技術措施
4.工程進度表:確定工程項目及計算工程量;確定勞動量及建筑機械臺班數;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作日,考慮工序的搭接,編排施工進度.編制勞動力、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等需用量計劃
5.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各種材料、構件、半成品的堆放位置,水、電管線的布置,機械位置及各種臨時設施的布局等
6.技術經濟指標和質量安全措施
六.簡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簡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只編制施工方案,內容包括:工程特點;主要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單位工程進度計劃表;材料、勞力、機具使用計劃;現場平面布置圖.簡稱一圖、一表、一案
七.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需要哪些原始資料
1.地形資料
2.地質資料
3.水文地質資料
4.氣象資料:氣溫、雨、風資料
5.施工現場資料:拆除建筑、場地平整工程量等
6.地方建筑工業情況:采料場、建筑材料、配料和結構的生產供應情況,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質量以及價格、運輸等
7.地方資源情況:包括石灰巖、黏土、沙、石、煤灰等可開采和利用情況
8.交通條件
9.建筑基地情況
10.勞動力和生活設施情況
11.供水、供電條件
12.當地建筑機構情況:建筑機構的名稱等級,可供利用的力量情況
八.圖紙會審的方法
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交底、施工單位參加,對設計單位簽署的正式設計文件進行交底和審查,最后簽署圖紙會審記要加蓋各單位公章,作為技術文件存檔
九.施工中哪些項目應進行技術復核
1.建筑物定位:標準軸線樁、水準線、龍門板軸線和標高
2.基礎:地質、位置、標高、尺寸
3.模板:尺寸、位置、標高、預埋件、預留孔洞、牢固程度、內部清理及濕潤或隔離劑情況
4.鋼筋混凝土:混凝土配合比、材質、水泥標號和品種,鋼筋搭接與焊接長度,保護層留置,預制構件的型號、標高和位置
5.磚砌體:軸線位置、皮數桿、沙漿配合比
6.大樣圖:特殊項目大樣圖的形狀、尺寸、預制位置
十.怎樣對建筑物沉降進行觀測
1.觀測點的布置由設計單位確定,一般情況是:
(1)磚墻承重的建筑物,可沿墻的長度每隔8~12m設置一個觀測點,并應設置在建筑物的轉角處,縱墻和橫墻的交接處、縱墻和橫墻的中央、建筑物沉降縫的兩側;當建筑物的寬度大于15m時,內墻也應在適當的位置設觀測點.
(2)框架結構的建筑物,應在每個柱基或部分柱基上安設觀測點.具有浮筏基礎或箱形基礎的高層建筑,觀測點應沿縱、橫軸線和基礎周邊設置.新建和原有建筑物連接處的兩邊都應設置觀測點.煙囪、水塔、油罐及其它類似構筑物的觀測點,應沿周邊對稱設置
2.沉降觀測用水準點數,在每一區域不得少于兩個,并且至少應設置一個深埋式水準點.沉降觀測宜用精密水準儀及鋼水準尺進行.
3.沉降觀測的次數和時間,應按設計要求.一般第一次觀測應在觀測點安設穩固后及時進行.民用建筑每加一層應觀測一次,工業建筑應在不同荷載階段分別進行觀測,且整個施工時間的觀測不得少于4次.
竣工后的觀測次數:第一年4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至下沉穩定為止;觀測期限一般為:沙土地基兩年,粘性土地基五年,軟土地基十年.當建筑物突然發生大量沉降、不均勻沉降或嚴重的裂縫時,應立即進行逐日或幾天一次的連續的觀測,同時應對裂縫進行觀測.
4.建筑物的裂縫觀測,應在裂縫上設置石膏條等可靠的觀測標志.觀測后應繪制祥圖,畫出裂縫的位置 、形狀和尺寸,并注明日期和編號.必要時應將裂縫拍攝下來.
5.沉降觀測資料應及時整理和妥善保管,作為工程技術資料存檔.并應有水準點位置和構造圖、觀測點平面布置圖;根據沉降觀測結果繪制的沉降量、地基荷載與延續時間的關系曲線圖以及沉降觀測原始記錄和分析報告等資料.
十一.交工時,要交哪些資料
工程交工時,施工單位應提交建設單位保存的技術檔案資料,主要為:
1.開、竣工通知.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法.
3.永久水準點的位置和高程、建筑物及起基礎定位、埋深等工程測量記錄及復核單;建筑物沉降與變形觀測成果.
4.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核定書或技術業務聯系單.
5.材料、構件和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基槽釬探記錄、中間交工工程驗收記錄、施工日志.
7.工程質量檢查平定記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8.材料、混凝土和沙漿等必要的試驗、檢驗記錄.
9.設備和管線調試、試壓、試運轉記錄.
10.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提出的對建筑物或設備使用注意事項,參加驗收單位的意見.
11.竣工工程項目一覽表和竣工驗收證書.
12.工程竣工圖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十二.怎樣評定工程的質量
工程質量分為合格與優良兩個等級,檢驗和評定按下列規定執行
1.分項工程: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和評定,其主要項目均須全部符合"標準"規定;一般項目均應基本符合"標準"規定;有允許偏差的項目,其抽查的點、處、件數中,有70%及以上達到"標準"的規定者評為合格;在合格的基礎上,有允許偏差的項目,其抽查的點、處、件數中,有90%及以上達到"標準"要求者,評為優良.
2.分部工程:應根據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進行評定.在分項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礎上,當分部工程中,有50%及以上分項工程的質量評為優良,且無加固補強者,則該分部工程的質量應評為優良;不足50%者,評為合格.
3.單位工程:工業建筑的單位工程中有50%及以上分部工程(其中主體工程的質量必須優良)的質量評為優良,則該單位工程的質量應評為優良,不足50%者評為合格;民用建筑評定單位工程質量時,建筑分部工程與管道、電氣、通風等分部工程一同評定,有50%及以上分部工程的質量評為優良(其中建筑工程的主體工程質量必須優良),則該單位工程的質量應評為優良,不足50%者評為合格.
編制:DJS